2月27日,陕西省地震局召开《陕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吹风会。省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峰出席,省地震局、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有关专家和中央驻陕及省、市主流媒体记者代表参加。
政策吹风会上,省地震局、司法厅有关负责同志围绕《办法》的修订背景、立法过程、核心内容及实施意义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办法》经省政府2025年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出台,对于更加科学合理划定应当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并通过建立行业部门的协作监管机制,实现重大工程“应评尽评”和安评结果的有效应用,依法依规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地震安全保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