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防震减灾任务进度专栏 |
类别
|
序号
|
目 标 任 务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政府
推动
及
保障
措施(22分)
|
1
|
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年防震减灾工作
|
4分
|
未召开会议不得分
|
2
|
政府专题会议或常务会议研究防震减灾工作不少于2次
|
4分
|
少1次扣3分,未研究不得分
|
|
3
|
将镇、街道办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
4分
|
未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不得分
|
|
4
|
地震工作机构完善,工作人员按“三定”方案编制到位
|
5分
|
工作人员未到位扣3分,没有“三定”方案不得分
|
|
5
|
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有保障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5分
|
未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不得分
|
|
地震
监测
预报(13分)
|
6
|
对“三网一员”组织1次培训,及时上报发生的各类宏观异常
|
3分
|
未组织培训扣1分,未正常开展工作扣1分,发生异常未上报每次扣1分
|
7
|
信息节点运转正常率达90%以上
|
3分
|
运转正常率每降低10%扣0.5分
|
|
8
|
建成1处地震宏观观测点
|
5分
|
未建成的不得分
|
|
9
|
做好地震监测设施、群测群防点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
|
2分
|
发生挤占、破坏地震监测设施、群测群防点和干扰地震观测环境事件不得分
|
抗震
设防
(7分)
|
10
|
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备案率达100%
|
3分
|
未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不得分,备案率每降低10%扣0.5分
|
11
|
依法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检查2次
|
4分
|
少1次扣2分,未开展检查不得分
|
|
地震
应急
救援(24分)
|
12
|
修订本级政府地震应急预案,对部门、行业预案进行登记备案工作,中小学校在5.12前后组织1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
6分
|
未修订预案扣4分,预案登记备案率低于80%扣2分,中小学校演练率低于80%扣2分,演练方案和资料不齐全扣2分
|
13
|
对重点单位、生命线企业进行1次地震应急戒备检查
|
3分
|
未进行检查不得分
|
|
14
|
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区组建1支地震现场工作队
|
4分
|
未组建的不得分
|
|
15
|
各县区至少有1处达到国家三类标准的应急避难场所
|
6分
|
未达到国家三类标准的扣4分,没有应急避难场所的不得分
|
|
16
|
建成1支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开展1次培训、组织1次演练活动
|
5分
|
未开展培训扣1分,未组织演练扣1分,未组建队伍不得分
|
|
防震
减灾
宣传
教育(14分)
|
17
|
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不少于3次
|
5分
|
少开展1次扣2分
|
18
|
新创建1个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个防震减灾示范社区、1个地震安全农居示范村
|
9分
|
少创建1项扣3分
|
|
资料
报送
(20分)
|
19
|
资料报送
|
20分
|
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扣5分,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扣5分,未报送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