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档案、资料的各种统计台帐,及时准确记载和统计室藏档案、资料情况,做到统计数据准确、真实。
二、档案统计台帐的类型:室藏档案总量统计、档案分类(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统计、基础设施统计、室藏资料统计、提供利用档案统计等。
三、按照要求及时向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档案工作报表。
四、根据《档案法》的规定,按照市档案局的统一安排,向市档案局移交规定范围并符合案卷质量标准的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
主办:宝鸡市地震局 联系电话:09173260828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陕ICP备12009282号 网站标识码:6103000001
陕公网安备61030302000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