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为什么要修订这个文件,它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原制度制定于2022年10月,已不适应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为落实中国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质量管理的通知》(中震函〔2023〕6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地震安评专家管理,充分发挥技术审查专家作用,提高技术审查工作质量,因此对《陕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管理细则》进行修订。
2. 问:新形势新要求具体指是什么,有哪些新规定吗?
“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自2022年初重新纳入行政许可事项以来,围绕这一行政许可事项开展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十分重要和必要,是实施行政许可的前提保障。中国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质量管理的通知》(中震函〔2023〕65号)明确指出,要严格技术审查质量,确保评价报告质量。如,加强技术审查专家库建设。规范建立省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辖区外专家在专家库占比不得低于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一。技术审查专家应当具有相关领域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并具有良好信用记录。
3. 问:修订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一是沿用主体框架。本次修订继续沿用现行办法主体框架,根据中国地震局、陕西省地震局有关规定和最新要求,对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二是要调整专家占比。增加省外专家占比,即陕西省辖区外专家在专家库占比不低于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一。考虑退休人员远离一线工作,降低占比不高于三分之一。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地震工程学三个专业专家人数基本保持相同比例。
三是要增加追责机制。进一步压实专家责任。在年度中国局报告抽查和我省安评报告自抽查中,对抽查出不合格报告的技术审查专家组成员予以通报,计入专家信用,暂停审查资格。
4. 问:“牵头专家”的主要职责是什么,是如何选出的?
“牵头专家”是我省重大工程安评报告技术审查专家组重要成员和安评、区评报告技术审查专家组组长的主要人选,要求具有深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且能准确把握核心问题以及把控全局能力。
“牵头专家”是由省地震局在专家库内筛选提名,经由专家库全部专家进行投票推选,局领导审定同意后选出的。原则上“牵头专家”数量不超过所有专家数量的15%;陕西省辖区外“牵头专家”占比不低于“牵头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一。
5. 问:技术审查的专家抽取规则有何新变化?
1. 明确将“随机抽取专家”改为“抽(选)取专家”,这里主要是指,自愿工程安评和区评由系统按一定规则随机抽取专家;重大工程安评由震防处指定主要由“牵头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审查报告,确保审查质量;
2. 专家组成员数量由“1名牵头专家和6名专家”改为“1名牵头专家和6-8名专家”,是指在重大工程安评和区评等重要项目中,由9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充分保障报告质量。
3. 明确“专家组原则上同属一个在陕从业单位的专家不多于两人”,以避免非客观因素;
4. 明确“非地震行业领域专家只参加相关行业领域技术审查,每次至少一名”,增强审查项目专家组中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力量,审查更具针对性。
6. 问:报告函审、会审技术审查以及实施方案论证的专家费标准是多少?
报告函审、会审技术审查以及实施方案论证的专家费标准标准,均按组长每人、每次不低于1200元(税后),组员每人、每次不低于800元(税后)。
7. 问:报告抽查不合格时,如何追究专家责任?
若出现抽查不合格的情况,将公开通报该报告技术审查专家组成员,全体记一次较差信用评价。对该组组长和不合格审查专业的专家处以暂停审查资格3至12个月的处罚。
文章链接:陕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管理细则(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