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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地震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1-10 16:49:02
宝鸡市地震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现将《宝鸡市地震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布。报告由市地震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科室、直属地震台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现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宝鸡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加强网站管理,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
    1、夯实信息公开基础。成立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科长、台站长为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地震局网”对外公布。认真落实行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切实承担起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把关,确保了防震减灾工作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有效。
    2、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对已制定的《宝鸡市地震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宝鸡市地震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宝鸡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7项进行了完善。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局外网予以公布。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拟公开信息等工作流程,为切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防震减灾信息的真实性,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奠定了基础。
    3、强化行业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板、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群众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公开防震减灾工作动态,提高了社会的公信力。
    4、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信息公开安全,我局确定了两名人员兼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地震局门户网站日常运行管理制度,落实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要求,从制度上保障及时更新内容;建立信息安全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保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截止2017年12月31日, 我局主动政府信息数462条,其中地震信息286条,部门工作动态184条,部门文件35条,公开服务指南21条,地震知识等98条,向国家地震局、省地震局、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法委、市纪委等部门和宝鸡媒体报送信息,被采用94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按期答复,办理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行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提起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高,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着力加以改进: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和公开意识,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丰富公开形式。二是强化公开内容时效性,做到应当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过夜,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主办:宝鸡市地震局 联系电话:09173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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