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3-12 13:26:05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起草全市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2、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监督事业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3、管理全市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提出地震趋势和短临预报意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和典型遗址、遗迹。
4、管理全市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审批、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管理以地震动参数(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要求,依法监督检查全市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
5.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承担市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调查和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6、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7、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8、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9、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10、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11、承担同级人民政府和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强化震情跟踪。针对全市震情形势,科学制定和实施震情跟踪方案。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好前兆台、宏观骨干点在短临跟踪、宏微观异常信息收集方面的作用,努力捕捉前兆信息,及时有效的处置各种宏微观异常。各县区年内上报、处置宏微观异常不少于1起。
2.坚持震情会商制度。着力抓好周会商、月会商、半年会商和年度会商制度落实。加强与周边邻区的信息沟通,及时跟踪、分析、研判地震活动趋势,力争做出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报。
3.加强台网运维管理。各台站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双人双岗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台网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各类监测数据、资料报送连续、准确,虚拟测震台网运转连续率要达到99%以上,信息节点运行率达到85%以上要求。
4.深化群测群防工作。加强“一县一前兆台”和宏观网管理,进一步规范前兆台和宏点观测流程。加快地温台设备安装、调试步伐,年内建成全市地温观测网。各县区新建1处水位宏观观测点,力争形成全市水位宏观观测网。加强“三网一员”队伍建设和培训,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的工作技能和水平。
5.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管理。严格落实新一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成果,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管理,提高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
6.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精准扶贫政策,切实做好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旧房屋改造、移民搬迁等涉农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监管,确保这些项目达到新的抗震设防要求。各县区要建立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继续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开展抗震农居示范创建,强化农村工匠培训,全面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
7.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开展城镇老旧房屋、农村农居、病险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公路、桥梁、隧道、矿山、尾矿库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和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8.抓好预案管理。进一步建立预案体系,不断完善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地震应急预案。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高新区和陇县、千阳县、凤县要全面修订地震应对专项方案,落实各重点环节和责任人。各县区要指导乡镇(街道办)、村(社区)制定地震应对专项方案,报备率达100%。
9.加强地震应急演练。各县区和市级重点行业要结合预案和专项方案,广泛开展地震应急演练,不断检验预案和专项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继续组织学校、医院、社区、农村和人口密集的场所做好地震疏散演练,要实现常态化、全覆盖。
10.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各县区要依托消防部门继续开展专业救援队伍技术骨干培训,提升实战能力。加强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地震现场行动快速处置能力和现场工作技术水平。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
11.加强应急准备。按照“有震无震按有震防,大震小震按大震防”,“只要有1%的可能,就要做100%的准备”的要求,继续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县区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应急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落实“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抗震救灾新要求,制定各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制度,明确日常工职责,发挥参演助手作用,提高应急指挥决策能力。民政、商务、粮食、卫计等部门要切实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完善物资调配机制,保障救灾需求。
12.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机制,统筹各种宣传资源,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科技之春、防震减灾宣传月、7.28唐山纪念日等重点时段专题宣传活动,确保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重视“互联网+防震减灾”信息化应用,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健全与媒体、公众的有效沟通平台和机制。
13.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依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切实做好领导干部、中小学校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不同层次的培训班,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干部应急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
14.大力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创建工作。加大防震减灾示范县区创建步伐,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创建机制,及时制定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分解创建任务,全面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提升创建效果。年内力争创建省级示范县区2个,示范学校3个,示范社区2个,示范企业1个。
15.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各县区要根据市编办转发《省编办关于加强(市、区)地震工作机构建设的意见》要求,积极协调、狠抓落实,确保原核定有编制的县区地震工作机构应保留原编制;没有核定地震机构人员编制以及地震基本烈度Ⅶ度以上地区的县区,应增加编制,确保地震工作职能得到落实。
16.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目标责任管理,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平时督导、半年检查、年度考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在实处。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宝鸡市地震局2017年预算包括市地震局机关及所属台站、监测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地震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监测预报科、震灾防御科、应急管理科4个科室;直属3个地震台(陇县地震台、上王地震台、汤峪地震台)、1个监测中心,均为正科级建制。局直属台站及监测中心为非独立核算单位,人事、财务归属局管理。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宝鸡市地震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局机关编制15人,机关现有19人,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局机关离退休人员10人。三台及监测中心编制16人,现有15人,所属台离退休人员4名。局机关及台站共有在职人员34人,离退休人员1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9月30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 1台,固定资产总额653.03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市地震局收入预算为427.25万元,较上年减少20.38%,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结转的上年度项目资金,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10万元,较上年下降92.07%。
2017年,市地震局支出预算为427.2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417.25万元,占支出总额97.66%;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万元,占支出总额2.34%。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20.38%,原因同上。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市地震局支出预算为427.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86.42万元,较上年增长18.02%,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引起人员经费增长。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8.72万元,较上年增长19.0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7万元,与上年一样;公用经费支出30.83万元,较上年增长1.08%,原因是市级单位部门预算改革提高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标准引起公用经费支出增长;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万元,较上年下降92.07%,原因是我局对专项业务项目进行了整合夯实,并对常年性项目支出及资本性支出进行压减,其中商品服务支出30.83万元,较上年增长1.08%。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200401)208.49万元,较上年减少1.45%,原因是局机关常年性项目支出及资本性支出进行压减.
(2)地震监测(2200404)10万元,较上年减少91.08%,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功能分类科目变更。
(3)地震事业机构(2200450)129.89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原因是上年我单位无此预算功能分类科目。
(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17.7万元,较上年下降65.58%,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各单位不再支出未上卡退休人员工资及生活补贴。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43.46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
(6)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0.64万元,较上年增长1.54%,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引起人员经费增长,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引起。
(7))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7.07万元,较上年增长1.54%,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引起人员经费增长,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引起。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6.2万元,与上年相同。其中出国费0万元,出国人数0,主要是严格执行出国管理有关规定。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公务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从总量上和单台消耗上进行控制。使公务用车运行费控制压缩不高于去年。
2017年会议费预算4.5万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在工作任务增加的情况下,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压缩会议规模和次数,控制会议费预算不高于去年。
2017年本单位部门预算培训费0万元,与去年相同。原因是在工作任务增加的情况下,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控制培训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83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33万元 ,较上年减少1.08%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3万元。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10万元,全部纳入部门绩效管理。属防震减灾宣传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防震减灾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费,科普宣传图片、光盘等资料编辑、印刷制作费,电视、网络媒体播放费等。统筹利用新闻媒体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掌握防震减灾基础知识,切实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增强公众的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有效避免由于恐震惊慌造成的伤害,有效开展抗震救灾行动,取得明显的减灾实效。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