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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610300-12610300435362078U/2020-00010
发布机构:宝鸡市地震局 成文日期:2020-03-12 00:00:00
名  称: 防震减灾工作奖励的监督管理制度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防震减灾工作奖励的监督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3-12 09:11:07

单位:宝鸡市地震局

一、监督检查对象:

行政奖励对象:各县区地震局、市级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行政奖励对象的评定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奖励对象的奖牌、证书、奖金是否发放到位;奖励对象是否存在不符合奖励标准的情形等。

三、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以日常检查、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市地震局相关科室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目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工作要求等。

(二)实施现场调查。以资料检查等形式进行现场调查,并做好记录。

(三)调查结果反馈。调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将情况进行汇总,并向被检查对象反馈。

(四)落实整改。如果奖励对象和推荐评选单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监督检查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奖励对象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二)要求推荐奖励对象的单位提供推荐工作的有关情况和材料;

(三)对奖励对象的工作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询问;

(四)调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将情况进行汇总,并向被检查对象进行反馈。

(五)建立健全对行政奖励活动的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或信箱,落实受理或处理的责任人员。行政机关应当为投诉、举报人保密。对个人或组织的投诉、举报,应当受理登记,并及时核查,依法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六、监督检查处理:

(一)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奖励对象评选和推荐时弄虚作假的、因违法违纪等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其奖牌和证书。

(二)实施评选的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依法追究责任。

主办:宝鸡市地震局 联系电话:09173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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