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重点领域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索引号:610300-12610300435362078U/2020-00009
发布机构:宝鸡市地震局 成文日期:2020-03-12 00:00:00
名  称: 其他权力类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震动参数复核的审批的监督管理制度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其他权力类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震动参数复核的审批的监督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3-12 09:09:53

单位:宝鸡市地震局

一、监督检查对象:

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主要是监督检查当事人从事被许可的活动是否符合准予的条件、标准、范围、方式以及有否履行法定义务。

三、监督检查方式:

可以采取书面核查和实地检查形式。通过核查有关材料可以达到监督管理目的的,应当以书面核查方式进行。

对当事人的办公场所、设备状况、技术档案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现场检查。

四、监督检查程序:

实施监督检查时应提前下发检查通知,实施实地检查时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人员应当出示《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现场监督检查应当留有记录。

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被检查的当事人;需要由被检查的当事人在记录上签字的,交由其确认后签字。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应当通过网站等适当形式公开,供公众查阅和监督。对依法不予公开的记录应当说明理由。

五、监督检查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内部责任制度

市地震局实施行政许可的相关工作部门对所作出的行政许可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或不当行为。

市地震局纪检监察组对相关工作办理过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察,负责处理有关投诉。

市地震局办公室依法对相关工作办理过程进行监督,负责处理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建立健全面向当事人的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或信箱,落实受理或处理的责任人员。行政机关应当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对个人或组织的投诉、举报,应当受理登记,并及时核查,依法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投诉、举报人要求对受理登记查阅的,应当允许查阅。

六、监督检查处理:

(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被许可人有违法情形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理。

(二)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或情况变化目前已不满足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职权可以撤销。

(三)实施行政许可的相关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主办:宝鸡市地震局 联系电话:09173260828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陕ICP备12009282号 网站标识码:6103000001

陕公网安备61030302000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