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地震局是宝鸡市市政府管理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直属事业机构,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赋予的行政执法和管理职能,负责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准备三大体系建设,承担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任务。机关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干部职数6名,现有工作人员15人。内设办公室、监测预报科、震害防御科、宣传教育科共4个科室。局直属市地震监测预警中心(台网中心)和直属地震台站(陇县、上王、汤峪和岐山地震台)共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均为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共25名,现有工作人员22人。地震局党组设立机关党支部(含直属事业单位),支部下设5个党小组。在职党员29名,退休党员17名。
办公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中心2号楼1楼2113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7月1日到8月31日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电话(传真):0917-326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