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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2024-01-24 19:09:41

(一)办公室

电话:0917-3260827  负责人:宋斌涛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
1、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
2、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
3、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信访、保密、接待、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后勤服务、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政务公开等工作;
4、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5、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6、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7、参与地震应急及有关工作。
   
(二)监测预报科   负责人:王萍
电话:0917-3260824
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1 、拟订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提出全市地震趋势预测意见,确定重点地震监视防御区意见;
3、制定、落实年度地震短临跟踪工作实施方案;
4 、负责震情短临跟踪工作。负责震情分析研究、震情会商、宏微观前兆异常落实、地震现场考察及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趋势预测工作;
5、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各项专题调研;
6、负责防震减灾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开展社会公共服务工作;
7、负责防震减灾知识社会咨询,平息地震谣传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震台网数字化建设和技术改造工作;
8、负责地方地震台站、群测点的业务技术和监测质量管理工作;
9、负责市属地震台站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
10、负责防震减灾科技成果的申报管理工作;
11、负责地震监测资料的管理工作;
12、承担局其他工作。
  
(三)震灾防御科   负责人:刘俊杰
电话:0917-3260823
职责:管理全市地震灾害预防工作。
1、负责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承担震害防御项目的立项和管理;
2、负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贯彻和落实,承担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管理和地震动参数复核工作;
3、负责指导全市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地震小区划、活断层探测等科技成果的管理及推广运用;
5、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地震灾害预测、排查和防范治理工作;
6、负责震害防御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
7、负责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承担预案编制和修订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创建等工作,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督导检查;
9、负责参与地震灾情收集上报工作,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提出地震灾区重建防震规划的意见或建议;
10、负责县(区)管理,指导县(区)开展震害防御工作;
11、负责县(区)防震减灾督导考核工作;
12、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宣传教育科  负责人:卢海菊
电话:0917-3261297
职责:
1、负责防震减灾宣传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承担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防震减灾科学素质教育提升工作;
2、负责承办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县区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
3、负责全市防震减灾教育培训,指导县区、部门、行业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培训;
4、负责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6、负责地震现场工作队建设、培训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震后灾区余震监测、地震烈度评定、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
7、负责做好地震谣传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8、负责防震减灾宣传报道工作;
9、负责全市地震灾害保险工作的宣传和实施工作;
10、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宣传普及,承担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和法治建设,负责规范性文件的编撰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协调抗震救灾相关工作;
12、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主办:宝鸡市地震局 联系电话:09173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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